二季度省工商局对香肠食品进行了监测,在四平、辽源、长春3个地区共抽检了16个经销单位经销的、19个生产企业生产的19个香肠样品,检测了标签、亚硝酸盐、铅、无机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等8项指标,检验结果表明,不合格样品7个,合格率为63.2%。
据吉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样品中有5个样品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71.4%。其中菌落总数不合格1项,大肠菌群不合格项目5项。工商人员表示,国家标准规定,香肠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为:菌落总数≤50000个/克、大肠菌群≤300个/100克,检验结果表明,长春市宽城区长哈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正宗哈红肠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无法计数,4个样品的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7倍,问题相当严重。工商人员表示,菌落总数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大肠菌群可用以判定食品是否被肠道致病菌所污染,两个指标均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严重的可造成中毒性细菌感染。
另外,本次抽检的不合格样品中有3个样品的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根据国家标准,香肠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kg,长春市宽城区长哈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正宗哈红肠检验结果为国家标准的2倍。工商人员表示,亚硝酸盐为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使肉制品色泽鲜艳,但超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据了解,目前被曝光的7种不合格产品已被全部下架,工商部门也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相应处理。吉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被曝光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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